發佈時間 :2023-09-27
近日 ,國家認監委發佈修訂版《強制性產品認證實施規則 電動自行車》並正式實施 。自新版規則發佈之日起舊版規則廢止 ,指定認證機構應按照新版規則實施認證及頒發證書 ,此前已經頒發的有效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可繼續使用 ,認證證書轉換工作採取到期換證 、產品變更 、標準換版等自然過渡的方式完成 。
國家認監委關於發佈電動自行車強制性產品認證實施規則的公告
為落實《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關於印發〈加強電動自行車全鏈條安全監管重點工作任務及分工方案〉的通知》(安委〔2022〕10號)文件精神 ,強化電動自行車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 ,國家認監委對《強制性產品認證實施規則 電動自行車》進行了修訂 ,現予以發佈 ,自發佈之日起實施 。《強制性產品認證實施規則 電動自行車》(CNCA-C11-16 :2021)同時廢止 。
相關指定認證機構應依據新版規則和已發佈的強制性產品認證通用實施規則要求 ,制定對應的認證實施細則並向國家認監委備案 。
自本公告發佈之日起 ,指定認證機構應按照新版規則實施認證及頒發證書 。此前已經頒發的有效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可繼續使用 ,認證證書轉換工作採取到期換證 、產品變更 、標準換版等自然過渡的方式完成 。
附件 :強制性產品認證實施規則 電動自行車(CNCA-C11-16 :2023).pdf
國家認監委
2023年9月14日
信息來源 :國家認監委
總部地址 :山東省青島市高新區竹園路2號
認證中心 :山東省青島市市南區東海西路15號英德隆大廈21樓
瀏覽手機端
關注公眾號
Copyright © 2018-2024 山東鸿运国际認證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備案號 :魯ICP備09071377號
技術支持 :微動力網絡